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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Best365官方网站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4-05-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Best365官方网站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差旅费管理,充分考虑学校各项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武汉市区及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学院、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支出的差旅费。校办企业、钱学森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参照执行。

第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差人数和天数,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及差旅费预算,控制差旅费规模,报校领导审批。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监督管理,学校对违反差旅费管理制度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二章  交通费

第五条 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到武汉市区及以外地区出差乘坐公交、地铁,以及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工作人员出差目的地在武汉市区内的,原则上应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据实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乘坐其它交通工具的,出具说明后据实报销,或者可选择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如出差目的地在武汉市外,乘坐城市间交通工具应不超过如下标准:

人员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校领导、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火车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其他人员

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主要校领导批准可提高一档乘坐交通工具的情况:

(一)出差任务十分紧急的;

(二)无硬席、无高铁/动车车次的,或对应可乘交通工具无票的;

(三)乘坐打折飞机、高铁,折后价格(含燃油附加费和机场建设费)与对应可乘交通工具价格接近或更低的;

(四)与校领导出差的随行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乘坐同班次飞机或高铁。

以上交通费据实报销,另外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1份。

第七条 学校如安排车辆接送,不再另行为出差人员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因发生城市间交通费用而产生的订票费、签转或退票费、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可凭据报销。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三章  住宿费、伙食费

第八条 住宿费、伙食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酒店所发生的住房费用及伙食补助费用。

第九条 出差人员应在住宿费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酒店住宿,其费用不应超过如下标准:

(一)校领导、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住宿费标准:一线城市500元/天;其他城市400元/天。

(二)其他人员住宿费标准:一线城市350元/天;其他城市250元/天。

原则上校领导、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销单间,其他人员应根据出差情况尽可能安排标间。以上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条 伙食补助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武汉市内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省内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省外每人每天100元;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标准为省内外补助标准的50%,武汉市内不予发放。

第十一条 对于参加校外单位举办的会议和培训,举办方统一安排食宿且费用自理的,如住宿费超出规定标准,需提供会议和培训通知等有效证明,可据实报销住宿费,以及按出差自然天数发放伙食补助。如以会务费形式缴纳会议和培训费用,含有食宿费用的,学校在缴纳会务费后,不再另行给予出差人员报销住宿费和发放伙食补助,仅发放在途伙食补助。

第十二条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招生期间专班人员、集中外出调研考察人员,以及负责学生外出开展实习实践活动的指导老师等工作人员支出的差旅费,按学校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报销管理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先报学校审批,批准后可到财务处办理差旅费预借,若涉及到会务、培训等费用,参会人可提供会议通知的缴费信息,由财务人员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提前缴纳。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在差旅费开支的过程中应分别获取正式发票,作为报销依据。出差人员对差旅费使用及相关票据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原则上学校不提倡私车公用,确因工作需要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私车用于公务出差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如实获取学校至出差目的地往返的路桥费、燃油费票据,并注明司乘人员名单,作为报销依据。学校报销路桥费和燃油费后,不再报销司乘人员的交通费和与车辆相关的费用。因自驾车所引起的安全等问题,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原则上应在两周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须提供差旅费报销单,以及机票、火车票、公交地铁发票、住宿费发票、住宿费明细清单(含入住起止时间、人员名单、房间数、单价等信息,加盖宾馆酒店公章)等凭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必须连同差旅费同时报销,事后不予补报。

第十七条 差旅报销审核流程,由出差人员据实填写Best365官方网站差旅费报销单,完整附上发票、清单、请示报告等凭证,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再由审计处审核。财务处根据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审计结果进行报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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