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专任教师 谭爱平
第一次读完胡炜铭的《胡炜铭作品集》电子稿,我合上电脑,在椅子上坐了很久。不是因为读得太累,而是因为有一种奇异的感受:这些文字出自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之手,里面却没有这个年纪常见的急躁、炫耀或故作深沉。它像一坛没有刻意勾兑的酒,度数不高,后劲却大。后来我想明白了,这个孩子写东西,不是为了“发表”,而是为了“安放”——把那些怕丢了的人、怕忘了的事,一字一句地安放在纸上。这个年轻人对“故乡”“记忆”“生命”这些词的理解,不是从书本里背来的,而是从小镇车站的离别、菜市场的吆喝、爷爷山上那块“以后就住这里”的土地里,一寸一寸长出来的。这本作品集,就是她这几年“长出来”的文字。以下我从三个角度来谈。
一、她写什么:一条从“故乡”走到“内心”的路
翻开目录,四十多篇文章分为五个部分:“起·人间烟火”“承·山河行旅”“转·往岁余生”“合·静思禅意”“续·诗与远方”。这其实就是一个年轻人精神成长的路线图:从最熟悉的家乡人事写起,走出去看外面的世界,再回过头来面对记忆里的遗憾与告别,最后试着和自己、和生命中的根本问题对话。
她最擅长写的,是“正在消失的东西”。
《有关那片菜市场的记忆》里,那个顶上铺油布、卖饼子的大爷会变魔术般把白面烤成金黄的旧市场,后来变成了没人情味的大超市。《关于西瓜籽的回忆》里,那座孩子们每天去爬的沙子山,某天突然被搬走了。《孩子,哑巴与他》里,哑巴离开小镇时回头说“再见”,而那个爱偷看他补鞋的姑娘问“什么时候能回来”,他写:“也许昨天,也许今天,也许明天。”
这些东西——旧菜市场、沙子山、哑巴的手艺、爷爷的山——都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胡炜铭有一种本事,能把它们写得让你心里发紧。她不是在写“消失”这个概念,而是在写具体的人、具体的物件、具体的温度。读他的文章,你会觉得那些东西不是“过去了”,而是“被保存下来了”——保存在她的文字里。
她也敢于写自己的“不好”。
这是我最欣赏她的一点。很多年轻写作者喜欢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善良、敏感、无辜的形象,但胡炜铭不这样。《未能说出口的道歉》里,他写自己小时候跟着一群孩子嘲笑哑巴的儿子,喊他“野孩子”“野哑巴”,那个孩子转身离开、用手抹眼泪的背影,十几年后他还记得。他写:“我深知幼时犯下的冷漠之错已无法弥补。”没有辩解,没有美化,就是老老实实地承认:我当时做错了,而且这个错再也无法挽回。
这种“回头看自己”的勇气,比写一百篇漂亮的散文都要珍贵。
二、他怎么写:用具体的细节说话,不急不躁
胡炜铭的文字,有一个贯穿始终的特点:她很少直接说“我很感动”或“我很悲伤”,而是把情感藏在细节里,让读者自己感觉到。
写母亲去世,她不写自己哭得多伤心,而是写:“我跪在棺材前,看火盆里燃烧的纸钱冒出火红的光……棺材上盖着红色的绣着图案的布,看起来不长,让我疑心母亲是否能睡进去。”最后那句“让我疑心母亲是否能睡进去”,比任何直接的抒情都更有力量。
写小时候对父亲的误解,她不写“我后来才明白父亲是爱我的”,而是写父亲带他看病时的背影:“他的背影突然又变得高大威武起来。尽管他的背已经弯曲,肩膀也塌了下来,头上的白发也变多了,可父亲的背影看起来依旧是那么坚定。”背影——这个朱自清用过、被无数人用过的意象,在她笔下又重新有了分量,因为这不是从课本里借来的,而是她自己在医院的走廊上,真真切切看到的。
她的另一个特点,是“慢”。
不是拖沓,而是一种叙事节奏上的从容。她写一件事,从不急着讲完。比如《孩子,哑巴与他》,全文六个小节,从爷爷带哑巴上山“找地”,写到哑巴出生、爷爷去世、跟着鞋匠学手艺、鞋匠去世,最后写到哑巴离开。每一个阶段都写得扎实,像在一步一步走路。这种“慢”,让读者有时间跟着人物一起呼吸,一起经历。
她的语言也是“慢”的。句子不长不短,叙述平稳,偶尔有一两句亮眼的,但从不炫耀。读他的文章,像坐在一个老朋友对面,听他不紧不慢地讲自己经历过的事。这种语调,不是学来的,是她性格里自带的。
三、她的成长:从“写作文的人”到“写作的人”
作为她的老师,我清楚地看到这本集子里文章的“年龄差”。
早期的《青春中的暖阳》《一路生花》,还带着明显的“学生作文”痕迹:故事太圆满,道理太直白,结尾总要升华一下——“善意就像火苗一样,点燃这处,又会照耀到那处”。不能说不好,但总让人觉得,这是“写给别人看的”。
但越往后读,你会发现她的文章越来越“为自己写了”。她开始敢于不圆满。
《未能说出口的道歉》里,她再也没有见到那个被嘲笑的男孩,后来听说他在江边溺亡。道歉永远没有说出口。《一个简单的故事》里,战场上那个想带信给母亲的男人,他的照片和士兵自己的照片放在一起,而士兵在即将到达己方哨塔时被自己人射杀。没有奇迹,没有反转。
这种“敢于写遗憾”的能力,是一个写作者真正成熟的重要标志。因为生活本身就不是每件事都有圆满结局的,好的文学,敢于面对这种不圆满。
她也开始有了自己的“声音”。
早期她能看出在模仿一些作家——汪曾祺的冲淡、李娟的灵动。但现在,他的语调已经稳定下来了,你拿掉署名,也知道这是胡炜铭写的。这种声音里有一种“温和的诚实”:不夸张,不煽情,不逃避。她写悲伤,不是嚎啕大哭,而是“眼泪穿越时空,与现在的她和那时的他相勾联”;她写孤独,不是说“我好孤独”,而是写“路灯下,影子越拉越长,像流下的眼泪”。
这种声音,是她这几年大量阅读、持续写作、反复修改的结果,更是他认真生活、用心感受的结果。
四、一点不足和一点期待
如果要挑毛病,这本集子里的有些篇目还是“太满了”。比如《曙色苍茫,行稳致远》写校友骆群曙的婚礼和事迹,材料很翔实,但更像一篇通讯报道,缺少她写自己亲身经历时那种“有余味”的感觉。还有个别篇章的结尾,她习惯用一句有点“作文腔”的话收束,比如“只要我们心存善意,世界就会更加美好”——其实写到那里,读者已经感受到了,不需要再点明。
但这些都不妨碍我看到她巨大的潜力。她已经具备了成为一个优秀写作者最核心的素质:真诚,耐心,以及从日常中发现“值得写”的眼光。
她曾在后记里写:“只要一直写,就好了。”这句话让我想起止庵说的“写作是一种交谈”——和自己交谈,和记忆交谈,和那些已经离开的人交谈。胡炜铭的写作,就是这样的交谈。他没有急着要“表达什么深刻的思想”,她只是在认真地和自己的过去、自己的故乡、自己的亲人、自己的愧疚与成长,一点一点地对话。
这种对话,会持续很久。
读完这本作品集,我最大的感受是:这个年轻人不是在“学写作”,他是在“用写作活着”。他把那些怕忘记的、怕丢失的、怕没人知道的人和事,一个字一个字地安放在纸上。旧菜市场会拆,沙子山会搬走,爷爷的山会被草木覆盖,但只要这些文章还在,这些东西就还在。毕业后,她会有更广阔的生活,也会遇到更复杂的题目。但我相信,只要她保持着这本集子里的那种诚实和耐心,她的文字会越走越远。毕竟,一个能从一颗西瓜籽里看见整个童年的人,一个能从一盏路灯下看见万家灯火的人,她的心里,装着足够写一辈子的东西。
2026年6月15日